晨报讯(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通讯员 邓建锋 赵宜勤)小车在高速公路上起火,驾驶员未报警,自己跑到高速公路两百米外的水塘里找水灭火,幸亏路过的司机报警,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前日下午,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队驻和溪中队民警接到过路驾驶员报警称,一部轿车在厦蓉高速公路漳州往龙岩方向大龙头山隧道出口附近着火了,现场浓烟四起。民警赶到现场看见一部轿车燃着熊熊大火。3分钟后,火势被完全扑灭。在离火灾现场200米远的水塘边,民警找到四个正在打水准备灭火的人。民警经询问后得知,四人正是从着火轿车上下来的。火灾原因应是车辆电路短路后引起自燃。 随后,民警一面与驻地远在南靖县城的出警消防队长通报现场情况,一面组织驾乘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做好现场布控,并配合赶来的高速养护部门进行灭火。最后民警将案件移交至消防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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